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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、大神都是深藏不露

作者:夜行人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
  根据2004年6月发布的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传播淫.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三条,不以牟利为目的,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.秽电子信息,制作、复制、出版、贩卖、传播淫.秽电影、表演、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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