萧凡:臣以为,见其终始,可谓达矣。治之本,仁义也;其末,法度也。先本后末,谓之君子;先末后本,谓之小人。法之生也,以辅义;重法弃义,是贵其冠履而忘其头足也。仁义者,广崇也,不益其厚而张其广者毁,不广其基而增其高者覆。故不大其栋,不能任重。重莫若国,栋莫若德。人主之有民,犹城之有基,木之有根。根深即本固,基厚即上安。故事不本于道德者,不可以为经;言不合于先王者,不可以为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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