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会打字的虫子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他正要开口分辨,不想那陈凌却先开口道:
证据?
“县尊,通判,我可为长平作证!那日之事,绝非陈凌所言!”
比巧取豪夺流放千里可重多了。
直到此时,他才确定,自家小弟是被冤枉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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